還錢給移工

By 洛謀

這幾天的新聞,都彷彿為著政府暫停「外傭徵費」(sic.,俗稱「外傭稅」)兩年而鬧哄哄,甚至有僱主打算不如炒了個移工幫傭慳返筆。政府話咁做係為了紓解民困。等等,紓解民困?我們是否應該看看整個「外傭徵費」的歷史?當年政府推出「外傭徵費」時,要僱主每個月交$400,以「再培訓」本地勞工,但同時,移工幫傭的最低工資則由$3670減到$3270,即減了$400;換句話說,這$400其實不是僱主出的,而是在移工幫傭的口袋中壓榨出來的。隨著通脹,移工幫傭的最低工資是有所向上調整,現在是$3580的,但仍然比未徵收「外傭徵費」前的$3670為低,而這幾年香港一直有通脹,而這幾年港幣一直在貶值。舉例說,2004年暑假,我去菲律賓做NGO & Community Visit的時候,HK$1可以兌6.X甚至7披索,但係現在卻只有around 5.5披索。換句話說,移工幫傭實際所得減少並不止表面數字上的。

當說到暫停「外傭徵費」,如果不去理清這個歷史的話,是說不過去的。當很多個星期日,來自不同國家、地區,說不同語言的移工幫傭,都在爭取「加人工」,我們看得到嗎?不,我們看不到,電視新聞報紙新聞沒有報,於是我們當沒有事發生;於是,有僱主可以為了把那原本屬於移工幫傭的「外傭徵費」袋袋平安,炒人再請!仲介公司一邊話要搞到我今朝要來排簽證一邊騎騎笑,又可以兩邊都有錢收,僱主話我除笨有精,賺唔晒$9600,都袋返兩三千,最慘的係那些被提早解僱(可能再續約)的移工幫傭,無辜辜又要畀仲介吸血,嘔三個月人工請來當仲介。這些我們有看到嗎?我們看到了又是否當看不見?

是的,「外傭徵費」暫停兩年,政府話紓解民困喎,卻故意不去說出這$400是從移工幫傭口袋拿出。那些拿拿淋炒人的僱主,我真係唔知道點形容;如果有一日,他/她們的人工被減了$400給政府,有一日政府話唔再收$400,把那$400給了他/她們的僱主,他/她們會點樣想呢?好可惜,因為移工幫傭在這個社會沒有被界定為公民或人民,紓解民困變成唔關佢事。政府係要還錢,但還錯了對象,不過,在政府的眼中,移工幫傭不算民,於是繼續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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