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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實.現場:書寫與社會運動

27 七月, 2010
紀實.現場:書寫與社會運動
日期:2010年8月7日(星期六)
時間:下午4點至6點
地點:序言書室(旺角西洋菜南街68號7字樓,銀行中心Body Shop對面)
主持:盧勁馳(詩人,著有《後遺》)
對談人:李維怡(《行路難》文字耕作者、獨立紀錄片工作者)、洛謀(詩人,著有《島嶼之北》)
簡介:
書寫和社會運動有甚麼關係呢?彼此間有甚麼張力?從保衛天星碼頭、皇后碼頭、反高鐵到各個社區運動當中,越來越多藝術工 作者介入社會運動,這是好事還是有所隱憂呢?這些藝術作品是動員、紀實還是回應現場呢?這些藝術作品是參與運動,還是收割運動呢?當藝術工作者置身於運動 中,又會怎樣看待自己的作品呢?藝術的獨立性,和對運動的承擔,兩者真的有衝突嗎?是次活動的兩位對談人,既書寫又參與社會運動,誠邀每一位關心書寫、創 作和社會運動的朋友,來豐富這場討論。

除了這裡,別無故鄉 ──(不存在的)鄉土文學

26 七月,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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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嶼之北,或許是述說這個城市的故事的一個起點。

不管你願意與否、認同與否,百多年前,島嶼北部的一個海角就被英國人易名為佔領角,為土地劃界,釐定他們所屬的領域,並把當地的人納入或排拒在這些邊界裡。自那刻起,島嶼北部就和整個城市息息相關;自那刻起,這個城市的政治和經濟相關的據點,就在島嶼北部,並從北部往三方慢慢散開,甚至跨島北移;島嶼北部,就成了整個城市的政治中心和經濟中心,也成為了不少本土社會抗爭的、甚或暫駐本土而發動「第一次」抗爭的現場。

是的,這個城市有許多讓大家都牢牢記住的、重要的抗爭,都在島嶼北部爆發(似乎只有幾次發生在半島和半島北方;雖然那幾次也特別的重要)。

(一)

除了七一遊行以外,這幾年發生了好幾場大型的社會抗爭行動,不論是天星碼頭、皇后碼頭的保衛運動也好,反高鐵的過度撥款也好,我們都聽見當局有種說法,甚麼理解年輕人訴求、會加強和年輕人溝通云云,然後自己胡亂推測:甚麼年輕人買不到附設會所的樓房、甚麼年輕人職位升遷的流動性下降、甚麼年輕人可能比較反叛云云。猶有甚者,在反高鐵撥款的抗爭中,有報紙引述官場耳語,謂這個城市的在上者急商對策,不如多辦資助課程或多搞文娛康樂活動,令年輕人把時間放在「正途」也好、唱K也好,總之就要令他們沒時間上街遊行和抗爭。

在這個城市生活了這麼多年,對這些引喻失義、自以為是,而最終進退失據、無法面向問題根源的說法毫不陌生,因為它在這個城市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複述。當傳媒引述政府高官那些唱K消耗青年體力論的耳語時,感覺是何等熟悉,彷彿就回到四十多年前、我尚未出生、香港特區政府現在的高官還在唸書,或剛進入殖民地政府的年代:1966年,政府不顧百物騰貴,漠視反對聲音,一意孤行批准天星小輪加價,最終導致「九龍騷動」;其後,政府委任的調查委員會發表報告書建議,「要利用青少年活動疏導青少年過剩的精力,作為預防社會騷動方法之一」。難怪有人嘲笑:四十多年過後,香港政府是否打算辦一次「香港節2010」?四十多年前,「九龍騷動」過後,殖民地政府也不得不承認這一次的「騷動」,不同於之前它所面對的其他「失序」事件,並非由外在勢力所引發,而是一次在地民眾不滿時局所引發的;然後,殖民地政府作出了一個結論,務必要加強民眾對「本地」的認同和歸屬感,加強他們對香港的責任心。

香港的本土意識根源,從來都至少有兩種:第一種,就像殖民地政府希望那種,透過加強民眾對本地的認同和歸屬,使之方便其管理,所謂「香港是我家」,無非都是希望「清潔齊參加」,而不是「抗爭齊參加」;第二種,就是真的活出「香港是我家」的意義,因為我活在此地,所以我關心此地的社會、此地的人民。沒有人否認香港是個移民社會,生活在這裡的人,多數是移(難)民或移(難)民的後代,但這不代表活在這裡的人會永遠自視為過客。我是移民的第三代,我身邊不少朋友也是;於我來說,除了這裡,別無故鄉。當我看見我的故鄉被在上位者、被自稱菁英的人破壞,又豈能無動於衷?移民也好,移民的後代也好,在這個城市活了這麼多年,又豈能不關心自己生活的地方,又豈能對身邊的事視而不見呢?

這幾年的社會抗爭,某程度上來說,是故鄉保衛戰,也是對這個城市的重新認識。在這個重新認識的過程,發現在上位者原來是怕「香港是我家」的。這也難怪,最初殖民地政府提出「香港是我家」,不過是想把這裡的人統統都變成順民。諷刺的,是當這裡的人把「香港是我家」玩真時,政府就以甚麼競爭力、邊緣化、加強融合、保育和發展要平衡等說法,想這裡的人忘記「香港是我家」,或停留在「清潔齊參加」的年代。當我城的民眾在保衛我城的城市空間、當反高鐵的民眾在全港各區苦行、當手是這樣觸著這個城市的土地,每個人的個人歷史、城市的歷史就這樣連在一起,連在一起的不是甚麼血脈、甚麼國族的口號,卻是那最根本的、對這個城市、對這裡的人的關顧;它可以形成一種力量,不獨停留於此,而是關顧別的地方所遇見、相類的事情。

(二)

文學和社會的關係,彷彿是個永恒的命題。

中學時修讀中國文學科,當局挑選的篇章,不少也有社會面向。我們讀過這麼多具備人文關懷的文學作品,你說完全沒有受它影響當然是沒可能的。後來,寫作的日子久了、讀到的文學作品和理論也多了,就會發覺單純的人文關懷其實是不足以支撐作品。如果人文關懷缺乏真實的社會經歷、缺乏平視的視角、缺乏在地的關懷的話,可能會變得虛浮,寫成的作品也可能會變得空泛,只是旁觀他人痛苦,而沒有介入的意味;最終,現實只會淪為作品的背景,甚至損害了人文關懷本身。

文學回應甚或介入社會,或曰文學的再政治化,不等於文學庸俗化或把文學淪為意識形態的附庸。不論歐美的左翼文學傳統或後殖民、第三世界的文學理論,都有不少對於文學和社會關係、文學如何介入社會、何謂文學的再政治化的討論。我認為,理所當然地去堅持文學的「純粹性」或私密性,有一個最大的盲點,它忘記這種說法也是一種時代的產物:在冷戰結構下,對事物的理解被截然二分,西方社會習慣把蘇聯和中共等視為等同於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當蘇聯和中共等國推行泛政治化、意識形態和「集體」高於一切的政策,把不少作家視為社會寄生蟲而批鬥、流放,就使得「集體」和「政治」得了污名;於是,文學的「純粹性」、「私密性」便成了一種對抗「萬惡的共產主義」的反抗,一種「自由的」反抗,雖然當中含有不少對左翼和基進的誤解。問題是,當社會的時勢有所不同,當整個政商聯盟正希望社會不再擁有集體、每個人都只關顧私密,文學和藝術只顧形式、反映內心而不具有任何的社會批判,再理所當然地認為文學就是文學、理所當然地去堅持文學的「純粹性」或私密性,會不會正好又成了另一種意識形態的附庸呢?

當歐美第一世界的作家還有空去慢慢討論文學應該公共還是私密好的時候,在鬧獨立、鬧完獨立但殖民的陰霾仍在的第三世界作家卻沒有這個閒情逸緻。對這些作家來說,怎樣去重新思考自身和前殖民者的關係、怎樣去脫離前殖民者和其他歐美強國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的控制、怎樣使獨立後的新興國家真正屬於人民而不是特權階級,是當務之急;而文學和藝術可以怎樣自處、不再是重提殖民者的老調子,是必須處理的問題。你問這些作家文學和社會的關係?肯亞作家Ngugi wa Thiong’o告訴你,「每個作家都置身於政治裡,問題是那是怎樣的政治」;尼日利亞作家Chinua Achebe更開宗明義:「為藝術而藝術,無異於一陀除臭的狗屎」。

文學介入社會,不等於文學就缺乏了想像、缺乏了獨立性。對於文學如何再政治化,我歸納了兩個互相補足又不衝突的取向:翻譯者和解放者。在由官方或統治階層所書寫的歷史,往往都會對底層人民視而不見、把其中的衝突與不安輾平,企圖蒙混過關,而文學作品則把其中那些沒有被說出的故事、即使當事人說出了也會被扭曲的故事,透過文學作品呈現出來;但這種呈現,卻不是使作家消失、使文學作品變成一面鏡,「如實」「反映」社會,而是透過作家本身去理解包含整個結構和層次的社會現實,並透過文學作品與之對話,並透過作品「翻譯」出來,這就是文學的「翻譯者」角色。解放的先決條件,在於作家理解到文學的自由與社會的自由是不可分割的。南非作家Peter Horn提及,解放是一個讓我們脫離「小機械人」的過程;作家要意識到,自己的命運、自己的作品,與社會本身也憂戚與共,沒有真正解放的社會,也就沒有真正解放的文學。當作家意識到這個關係,把文學和社會拉回一個更為緊密的關係,去思索改變的可能,這就是文學的解放者角色。

請不要誤會,文學作為翻譯者和解放者,並不代表文學是單一、庸俗、低質素或遵從某一黨性,正如Peter Horn所說,解放就是不讓我們繼續做小機械人,我們就怎能讓我們的作品成為小機械人呢?事實上,即使被中共在文革時期奉為文藝政策金科玉律的〈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是反對缺乏質素的文學作品,也反對文學作品的庸俗與乏味。在〈延安講話〉中,毛澤東斬釘截鐵地說:「普及工作和提高工作是不能截然分開的。不但一部分優秀的作品現在也有普及的可能,而且廣大群眾的文化水平也是在不斷地提高著。普及工作若是永遠停止在一個水平上,一月兩月三月,一年兩年三年,總是一樣的貨色,一樣的『小放牛』,一樣的『人、手、口、刀、牛、羊』,那末,教育者和被教育者豈不都是半斤八兩?這種普及工作還有甚麼意義呢?」我想,這篇講話的問題在於後來的執行上只重視其前面很多的黨性,但不重視它的目光;或者,之後的執行只拿篇名了事,根本沒有打算去貫徹它通篇很多具批判性的地方──但這些並不足以去否定整篇〈延安講話〉。同理,即使過往在文學再政治化中,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但這可能在於作者的功力,或理論者的一些盲點,但並不在於其目光,更不應去否定文學的公共性。

(三)

香港華文文學有一個我視之為瑰寶的優良傳統:從生活出發;而香港當代華語詩亦有另一可貴的特色,它比亞洲其他地方的華語詩,更重白描和敘事。這些特點,都為重新思考文學介入社會的可能,奠下良好的基礎。

「從生活出發」這個傳統本身就鼓勵作者透過文學作品回應其生活的種種,其文學的養份源於其生活,需要理解和感受現實社會所發生的事,而不單是關上房門、發掘其內心深處、參考幾篇名家技巧就寫成一篇作品。當作者首先是作為一個活在真實社會的人,然後才作為一個作家的話,他或她的生活都要經歷真實社會上的種種,而其書寫從生活出發亦意味著從他或她經歷的真實社會出發,這當中更包含了許許多多不被重視的故事。不錯,從生活出發而非從發掘內心心處出發,從外在世界出發而非內在世界出發,作家也就有機會透過文學作品去回應、去翻譯這真實社會發生的事,大至一次大型社會運動、一整個城市的發展,小至一個小社區的變遷、一個被忽視的家人。詩的白描和敘事,更讓詩人去視考詩的語言,在沒有華美的辭藻、奇特的意像、出色的比喻外,還可以有甚麼呢?是不是向我們的口語探索?是不是趁機更新我們日用的語言?是不是可以建立另一種的美學取向?是不是我們還需要,好好去觀察和感受我們的生活、好好去細看這個社會的種種,以平視、平等的角度,透過詩,好好和這裡的人、這裡的事去對話?

從生活出發的書寫,無法逃離在地,也無法逃離現實的故鄉。如果我們不看香港,在華文文學的經驗中,還有甚麼可以借鑑呢?我認為,台灣上世紀三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兩次鄉土文學運動是可供借鑑的。你可能會說:香港是一個城市,哪來鄉土?先不去斟酌香港這個「城市」也有「鄉郊」聚落這現實,我們還是先討論「鄉土文學」是否有地域限制。「鄉土文學」一詞由黃石輝在上世紀三十年代提出,他針對的是舊文人所書寫的文學作品,與當下的現實生活、當下的勞苦大眾所經歷的是沒有任何關係,單純把作品語言從古典漢語換成漢語白話文,也於是無補,是故提出以當下、當地的語言,去書寫當下、當地的所見所聞。上世紀七十年代,王拓在〈是「現實主義」文學,不是「鄉土文學」〉一文中,指出七十年代所說的「鄉土文學」的「鄉土」,所指的是當下的社會環境和生活現實,並不侷限於鄉村,也可以在都市,是一種植根當下現實社會,以呈現社會現實、人們生活和願望的文學作品。因此,「鄉土文學」並不應只在鄉郊和鄉村,城市也可以有其「鄉土文學」。當一個作者視香港這個城市為自己的故鄉,作者書寫的文學作品又豈非這個城市的「鄉土文學」?

香港這個城市的「鄉土」,並不單純指「鄉村」或「鄉郊」。畢竟,在法制上、經濟上「擁有」土地,不同於「生活」在這土地上。我的「鄉土」、我的「生活」,來自這個城市的小社區、這裡的街道、這裡的城市空間,就讓我好好地去發掘這些地方隱沒的、那屬於庶民生活的故事,再讓我透過我的作品去回應、去「翻譯」出來、去思考改變的可能,這就是活在城市的「鄉土文學」,也是讓文學再政治化、讓我的詩去介入社會的起點。唯有這樣,才能落實真正的人文關懷,不致於把人文關懷淪為口號。這樣,我們才有可能思考文學的解放可能,再思考文學可以做到甚麼。

(《島嶼之北》後記,刪節版刊登於2010年7月23日《明報.世紀版》)